在我國最新定制的《消防法》中,除了對消防違法行為進行罰款和查封等措施之外,對情節嚴重的可以實施拘留。消防部門提醒單位和個人,要關注消防安全,掌握《消防法》等有關法規,對觸犯以下13種消防違法行為將會被公安機關拘留。
這里提及的并不是所有部門未按相關規定采購消防車、而是強制性的消防硬性要求。
我在這里歸納了以下十幾點、望各位多了解、多學習;
(一)違反有關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條,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三)謊報火警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
(四)阻礙消防車、消防艇執行任務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五)阻礙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的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六)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的,依法處五日以下拘留。
(七)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的,依法處五日以下拘留。
(八)指使或者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九)過失引起火災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十)在火災發生后阻攔報警,或者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及時報警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十一)擾亂火災現場秩序,或者拒不執行火災現場指揮員指揮,影響滅火救援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十二)故意破壞或者偽造火災現場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十三)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查封的場所、部位的,依法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怎么樣、看完之后是不是覺得國家公安部與消防部隊我們消防與環保事業永遠放在第一位的。我們一定要嚴格遵守;將自己企業或者單位的消防要求一定要達標、您以后在這方面或者建消防站采購消防車的問題有任何難題都可以聯系我們消防車廠家。我們會給您最好的建議與產品。